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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诗酬岁月,无梦到功名我报路长嗟日暮,学诗谩有惊人句 25 november 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吴球又回北京了。在上海折腾了三年,又在马来半岛上折腾了几个月,无论情愿不情愿,终究还是又回到了北京。每日早晚,终究还是又在看着北四环外的风景。我问她,是否还记得那些城北旧事?那些新闻社诸君在一起厮混的七年青春?她说没,还没感觉,毕竟现在又向北多走了一环。对她这个顶级路痴来说,一环就是一个世界,上地于她毕竟还是完全陌生的。 我想这样倒好,总比又回到一个旧时熟悉的环境里去生活要好得多。那样的话,人非物是、人去楼空、甚至人走茶凉的感觉,一定会在心头纠缠不休,给生活平添许多黯然。可是,既然人在北京,迟早还是会走出上地、会路过科大北门和五道口、会触及那些尘封已久的回忆的。那些回忆啊,一想起来,都不禁替她有千万分感慨。 北京一地,寄托着我们的太多回忆。那些回忆纠结着我们的轻狂、幼稚、冲动、热情,等等不一而足。一言以蔽之,青春二字而已。回忆本身,当是美好的。事实上我相信,不管怎样的回忆,好的,坏的,快乐的,悲哀的,若干年后再回想时,总会是美好的——时间就是这样,像那根能把一切点成金子的手指。或许,会令人叹惋的只是:曾经理所当然地以为可以一直延续下去的美好回忆,竟然在不觉间被时间斩断在了过去的时空里——它们,居然真的就只是回忆了。没有了现在,更不会有将来。 我跟她说,北京一切都不一样了。你熟悉的一切,都不一样了。你回去的时候是这样,我回去的时候同样是这样。“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说得可谓真切。时间在流动,人潮在流动,城市在流动,人心在流动。此之谓城市化,此之谓现代化!每隔几个月,这个城市就会改变一些形貌,何况你一走经年!每隔几个月,人就会改变一些想法,会变得冷淡,变得陌生,何况你一走之后罕有音书!现在这里的城市与人情,都是我们所不熟悉的。而我们当年所熟悉的一切,又不知道正在那个角落里发臭发霉。变了的城市令人怅然若失,而变了的人情则令人黯然伤神,因此还不如不去见、不去想的好。欲寻旧事,还不如去回忆里、去梦里、去家里珍藏的那一堆《北科大青年报》里去寻找,来得更为实际罢。 我深深明白“浮云阅尽是炎凉”的道理,也总是试着不去把悲欢离合、阴晴圆缺看得太重,但却总还会如旧朝遗老般,一再追忆往昔和缅怀逝去的人情。是出于对现实的逃避么?不,或许更是出于对现实的失望吧。 现在在空闲的时候,我依然喜欢戴着耳机听音乐。听古典,听摇滚,听金属,听爵士,听流行,一遍一遍地听那些曾经爱过的老歌。可是,唯独不敢听当年的校园民谣。不敢听沈庆,老狼,或李晓东。他们的歌,把青春拉扯得太紧、太重。这一两年来,晚上躺在床上,常常会忍不住回想自己的本科时光。从我拖着行李踏入北京起,到毕业后走进城建为止,一时一事,一言一语,历历在目,都是青春的印迹。不,大四的经历却极少被我回忆起。至于后来工作的几年和北师的时光,更不会被我以“青春”的名义唤醒。所以我想,我的青春,在大三末退出新闻社的时候,也许就已经结束了。 于我而言,这些对本科时光的回忆在以前是很罕见的。也许是自己老了,真的老了。现在连八零后的小弟弟小妹妹们都开始怀旧了,怀念他们年少时候的学习、玩具和动画片,感叹着时光一下子就过去了,青春不再,年少不再,童年的美好更是不再。这些论调唬得我一下子迷失了自己的位置。当我眼中的小孩子们都开始怀旧的时候,我的年少和童真,又能到哪里去寻觅?又能向何处去寄托呢?惟愿,还有彼此,还有一些在沧海横流中难得的不离不弃的人情,能相伴左右,聊事慰藉。 末了,所幸,还有一点吟诗填词的积习,可以聊抒怀抱。胡填了一首《临江仙》,聊以寄兴罢。 南海上京逢雪乱, 却是天涯别馆里, 八仙者,崔,一沱,于,牛,球,小亮,郭警,及区区在下也。 最后需要感慨一句的是,我家大哥韩逊经过了七年奋战,屡败屡战,屡战屡败之后,终于于日前通过了司法考试了——我将之称为神迹。但无论如何,这个老范进的故事告诉我们:人到中年,不是依然可以创造奇迹么。 25 oktober 十里溪山新雪后,千家襟袖晓寒生上周五一早,PSU降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应该说,这场雪本是意料之中的——天气预报在一周前就做出了通报,预测得不差毫厘。但意料之外的是,这场雪竟使我发现,自己每年中习惯性的对雪的期盼与渴望,以及见到初雪之后的欢悦与沉静,竟都在不知不觉间荡然无存,仿佛这场雪已下了许久许久一样。回想那日一早,因赶着上课而匆忙起身,一边收拾书本一边惊觉外面天色耀眼,不似平日。待扯开窗帘一看,天地间已是一片洁白,久违了大半年的一片洁白!但那一时间,心头居然什么感觉都没有,只是拿出厚外套换上,继而便匆匆出门,投入一天风雪和一地泥泞。这个意料之外的发现让我极为沮丧,仿佛身上的一个我自己极为珍爱的习惯被人偷去了,再也寻不回来。不过说起来也难怪,毕竟,去年这里的雪从10月一直下到了3月,大大小小近百场,早就看得麻木了。但是,若是这样的感触多了,我便忍不住会自我怀疑:失去了这些特性、这些习惯的我,还是我么? 习惯的失却,意味着改变。事实上,自来到美国以后,生活中处处都在改变,事事都在重构,让我常常大为不惯。我终究是一个恋旧的人,不喜欢改变,喜欢依赖过去,向过去的人生里寻找温暖。因此,本来可以对自己所习惯的事情的改变视若当然,视若天地常理,但心里总是会不舒服,甚至会持续许久,屡屡黯然。这种怀旧的情愫总会在生活中因为某些事情而被蓦地勾起,来得倏倏,却走得迟迟,仿佛长歌终了,却留下了袅袅的余韵。 这周一的下午,课后,我从一堆繁杂的数据图表中疲倦地抬起头,发现旁边胖胖的一位美国哥们正在聚精会神地盯着自己17寸的笔记本,脸上的飞扬神采绝对不属于这个世界。我好奇地凑近望去,屏幕上正放着一段震撼的动画:冰天雪地里,或在城下,或在山间,或在平陆,或在林莽,一干西方传说中的英雄相继亮相。德鲁伊战士和她召唤的巨熊,亡灵和他那群从沼泽地里爬出来的恶心的生物,牛头人不可一世的巨斧,暗夜精灵冰冷犀利的箭锋……端得是精彩煞人!若不是这硕大的笔记本屏幕,这种视觉效果还真出不来。我正看得入神之时,动画结束,一个logo却慢慢凸显在了屏幕的中央: Blizzard。 “暴雪!”我的眼中斗然射出热切的光。或许不尽是热切,更多的则是一种可被称之为“Nostalgia”的东西。我一下子明白了我在看的是什么:“魔兽世界”! 这位美国哥们很容易便发觉了我不寻常的思绪,或许根本不是通过看我脸上的神情,而只是感受到了我身上散发出的气息,那绝对是一种英雄惜英雄、只在同好之间才能感受到的会心不言的默契。“Tian,你也玩这个?” 我摇摇头,“我只是曾花了海量的时间和青春在Starcraft和Diablo上……让我看看你的角色。” 听我提到Starcraft和Diablo,他脸上的表情可谓惊喜绽放。当下不再多话,急忙登陆游戏,带着骄傲的神情向我展示他苦心经营的人物。然后,我便愕然地看到了一个洁白洁白的小骷髅,一丝不挂,挥舞着一把半人多长的大剑,在屏幕里上蹿下跳着。 我琢磨了一会儿,该说点啥来聊表赞赏,最后也只能装作惊叹地说道:“你的喜好还真是特别啊!” “Tian!一起来战!加入我们!”他热切地抓住我,“加入我们的战队!咱们教育学院的战队!我下周给你带一份游戏拷贝!” 我一怔,还没来得及盘算自己是否还有空余时间投入给游戏,他便迫不及待地问我:“Tian你喜欢什么角色?” “精灵!”我不假思索地回答。在任何欧美的D&D和ARPG游戏里,精灵一族都是我的最爱。他闻言更是喜欢,“我们正缺牧师!弓箭手也好……加入我们吧!”继而便连声问:“不碍么?不碍么?” 我犹豫着,但在他的热切和盛情面前几乎无可推托:“那……自然是不碍的。”心想:作为一个骨灰级的老游戏玩家,亲身体验一下西方的游戏文化,不也是应该的么?但心里更清楚的是,若非暴雪,换作其他游戏,我是绝对不会应承的。说到底,终究还是“Nostalgia”在作怪。 但无论自己如何恋旧,生活总是在变,个人的习惯也总是不得不随波逐流。当生活改变了而习惯还尚未调整、适应之前,那段时光,正如现在这乍暖还寒的天气,最难将息。就像这些年来,一直习惯在吃饭的时候看美剧作为消遣,以至于整日看着破碎的肢体和腐烂的内脏都不会影响胃口。如今,我终于开始看原版的美剧了。托CBS电视台的福,所有该台的美剧都可以在网上免费收看,而我固执不休地一直追到现在的几部美剧,CSI-LV、CSI-NY、NCIS、Numb3rs,全是该台的作品,令我开心不已。但是这样一来,看美剧就不再是消遣了,就不能选在饭时了。毕竟,吃饭的时候心神一分,准保听不懂。结果,至今在吃饭的时候,我都还会常常怀念以前一边吃饭一边看CSI的感觉——屏幕里血腥阴暗,屏幕外的我却是胃口大开,意兴盎然。想着想着,就觉得饭菜颇有些无味了。 说到美剧,我对侦探、罪案类的题材有着先天的特殊情感。我的体内流着警察的血,因为高考我又失却了一个侦探的梦,因此侦探、罪案题材的影视、文学就成了我重要的情感寄托。这些罪案类美剧伴随我走过了许多年,一年一季,不曾失约,个中人物或情节的改变亦会深深牵扯自己的情绪。这一年来,美剧里的改变特别多。CSI-LV里,Grissom离开了,于我而言仿佛心里的一根台柱轰然倒塌。九年来,他在这个犯罪的世界里完全就是一个异数。他身在调查员之列,却有着远远超脱于调查员的修养和灵魂。CSI的世界里正是因为有他,才变得格外不同。没有了他的CSI-LV,永远不会再延续曾经的经典神作了。从《黑客帝国》里走出来的那个黑大块儿填补了Grissom留下的空缺,是啊,他可以替代主角的角色,却如何能够替代Grissom那种交织着哲学家和科学家的灵魂所带给观众的震撼呢?CSI-NY里,Angell也牺牲了。这个美女警探在NY篇里一直是我最心爱的,却以这样突然的方式倒在了自己的岗位上。这种意料之外的突变,那一幕的惊诧与难过,让我沉湎和怅然了许久。入戏太深的话,故事里的角色便会和自己的生活、情感交织在一起,故事里的改变便会在自己的生活和情感里激起回应,深刻,而又真实。那种感觉很难受,很凄凉,很萧索,就像真正发生在自己身边一样。而偏偏,我又是一个极易入戏太深的人。 我对NY篇始终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因为那个城市我去过数次,并引发了我心里无尽的感触。从来没有一个城市像纽约一样,让我充满着无尽的爱恨交织,深邃而又复杂,千滋百味。我总在想,什么时候当我真正读懂了纽约这座城市,读透了它的灵魂,也许我就真正读懂这个世界了。读城,是一门学问,是一门需要丰富的学识和人生经验,才能熟练掌握的学问。而现在,我甚至连用心去钻研纽约、去读纽约的心理都还没准备好,我连去读它的勇气都没有。将来有一天,当我完成了那一次改变,变得能够全身心地去钻研它,读透它,也许,就真的实现了自己成为“世界人”的愿望了。 类似的改变在自己每一日的生计中都还有许多许多,不胜枚举。我们总是需要一再调整自己去适应新的生活,新的节奏,新的环境,甚至新的季节。诚然,如上所述,我有时会不适应这些改变,会在这种适应期间难以将息,但我也并不以为苦,因为终究知道生活是要不断变化、不断前行的。而且,在适应这些改变的时候,内心的不安与不适,能催迫自己去想一些事情,常常是哲学层面的、人生观价值观之类的东西,有时还会迫使我去重读许多书,比如叔本华和歌德。每一次经过这样的思考和重读,我都觉得自己又经历了一次蜕变,有精神升华之感。此时,再回想起那些因为改变而生出的难受与不适,当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了。 说到季节,伴随着那场初雪,PSU的冬天就快到了。整个城市都已开始为冬天做准备。念庭门前的幽幽林地里已经积起了厚厚一层落叶,每天上午和傍晚,我都要踩着这厚厚的积叶,走上走下,沿着蜿蜒的林间小路,走过念庭门前的小溪,走过陈旧的、咯吱作响的小木桥,走到公交车站,或者回到念庭的门前。有时,还会有几片顽皮的红叶落在我的肩头或背包上,然后被我带进念庭,轻轻落在温暖的地毯上。说到这里,突然想起,这个冬天,有一样改变,使我对之充满了期待。念庭同以往的居所相比,最大的好处之一,就是暖气免费。这个消息在一年能下五个月的雪的PSU,简直是天纶之音啊。自2002年毕业以来,我就从来没有过过一个真正暖和的冬天。我所有的居所,从何求居到清朗居,不是依靠昂贵的电暖,便是门窗漏风,每个冬天都大为难挨。但在念庭的这个冬天,一切就不一样了。事实上,念庭里的暖气已经足足开了一月有余,让我发自心底痛快了出来。不料,刚开始的两个星期里,我居然还不适应这样暖和的房间,上火,咳嗽,小病了一个星期。人好容易过点好日子,居然还无福消受。好吧,又是塞翁失马,看来凡是改变,总是有其两面性,总是需要付出一些代价的。 04 oktober 吞恨含情乍轻激,故国关山心历历前日一早,我走进系里,将一面小国旗轻轻插在了我的办公桌前,以这样一种沉默而含蓄的方式表达自己内心对祖国的祝愿。这是我所喜欢的方式。沉默的力量,其实反而比慷慨激昂大得多,也冷静而理性得多。沉默,是因为深沉,因为心中复杂的情感已无法、也无需用刻意的言语或行动去表示。 这些日子里,生活极其忙碌,却又极其简单。每天上课,读书,写论文,做研究设计,傍晚去游泳,或健身,然后冲个澡,坐上夜车,路过黑暗而清冷的downtown,望着车窗外泛着柔和的黄光的商店橱窗,慢慢地颠簸回家。就在这样的路上,在这样的夜景前,常常很有感触。我仿佛已经被彻底隔绝在这个城市里了。步履所及,眼界所及,便只是这个城市里的风物。国内发生的一切,虽然重要,虽然热闹,但却好像都离我好远好远,几乎有隔世、隔代的感觉。故国里那熟悉的一切,似乎只是在梦中或记忆里才会被偶尔翻起,似乎真的就只是记忆了。想到这些时,有时着实会有些失落,甚至会像旧臣遗老般空自缅怀那曾经的繁华。但差可欣慰的是,在这里,我跳出并远离了中国的土地,驱散了笼罩在中国上空的意识形态迷雾,又避免了“只缘身在此山中”之嫌,对中国的政治,社会,国民,文化等一切的一切,我才有了更加客观而理智的认识。同时,自己身上的中国特性,中国情结,也在多元文化的冲击下,显露得格外明晰,卓然不群。在这里,我才更加清醒地明白,中国到底是什么样子,有多少弊病,又有多少价值,以及,我究竟是怎样的中国人。 首先毫无疑问的是,祖国在我心中始终是至高无上的。身在祖国之外,才能更加感受到祖国的魅力。那是故土,是乡愁,是一种如陈年老酒般,越来越复杂、经久而弥重的情感。特别是当自己的观念同其他文化发生了碰撞的时候,那种怀土思乡的情感,以及身份上的高度认同感和归属感,来得格外强烈。我的房间里始终悬着中国国旗,另有一枚小小的中国国旗图案的徽章,自从我来到美国之后,便一直别在我的背包上。无论何时何处,我始终以身为一个中国人而自豪着。那种自豪,并无关祖国的国际地位与经济发展。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这种自豪感都不会变。俗语云“儿不嫌母丑”,便是这个道理了。 不过,热爱祖国和热爱政府,显然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龙应台20年多前写过一篇《美国不是我们的家》,收录在她那本轰动一时的《野火集》中。文中她拿美国与台湾作比较,批判台湾社会结构和公民意识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我很沮丧、甚至很心痛地发现,20多年前她所描写的台湾的社会弊病,今天在我们内地依然如此。我从来不曾讳言自己对中国政治和政府的不满。我是一个自由主义者,这种政治倾向在来到美国之后更是如鱼得水——尽管我一直小心翼翼地把它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避免让自己的思想走向约翰·密尔式的极端。但即使在这种小心翼翼的考量下,我依然可以断言,中国的政治社会,实在有着太多让人无法容忍的地方。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在中国,公民真的是没有私权的。社会主义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公权力铺天盖地,无孔不入,意味着私权没有一点存活的空间。近年来,公权力肆意侵犯私权的新闻可谓屡见不鲜,而每一桩新闻都会让人深思:我们离“1984”,究竟还有多远? 再像这一次国庆大典,我在网上看了直播的阅兵式,竟从头到尾都觉得很不舒服,很刺眼。我突然想:为什么国庆大典要以阅兵为主?为什么要以军事力量的强盛与否作为国家的主要标志?为什么是军队向祖国母亲汇报?难道武装力量就是国家最为看重的吗?看着那整齐划一的军队,单调乏味的口号,我觉得这根本就不是我理想中的国庆。这还是一个以军队和暴力为核心的世界啊。科学家在哪里?学者在哪里?工程师在哪里?为这个社会的发展、进步做出了最卓越的贡献的那些人们,都在哪里? 或许,是我生活在一个超前的观念里了罢。我只想说,兵者,凶器也,圣人不得已而为之。以军队为首要的、核心的检阅目标,这不是我想要的、我希望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我总是希望可以生活在一个以知识和科学为最高追求、无上崇敬的国度里。一想起以色列国庆时,率先接受检阅的(如果那能被称之为“检阅”的话)是获得过诺贝尔奖的科学家和学者,我就忍不住叹息。政治的差距的根源,难道不就在于观念吗? 此外,领导人在庆典上讲话的官腔官调和俗套的政治话语更让我厌烦不已。这是国家的节日,是人民的庆典,不是政党的宣讲台!相比之下,美国总统在这样的场合的演讲总是那么精彩,谈人民,谈历史,谈荣誉,谈信念,鞭策入里而又朴实无华,几乎都可以作为演讲范文来背的。记得聊斋里写过一个瞎和尚,只需把文章烧成灰,用鼻子嗅一嗅那烟味,便能立时辨别出那文章的好坏品次,并点评得头头是道。若是把两国领导人的演讲稿烧去让他闻一闻,闻到奥巴马的演讲时,或许还会评一句“初法大家,虽未逼真,亦近似矣。”但若闻到我们领导人的讲话,那一定是立刻“向壁大呕,下气如雷”了。 哦,不过我倒忘了。这些领导讲话年轻人也是要背的,不然怎么参加升学考试中的政治一科呢? 我知道或许是自己太过于批判了。不过,这种批判性,既是自己的思想和性格使然,亦是自己出于职业需要,而肩负起来的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学者,特别是社会科学领域里的学者,在我看来,是要先天地把自己摆放在政府的对立面上的。我们没有市民社会,没有社会组织,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第三部门,甚至都没有受言论自由保护的大众传媒。那么,学者不去制约政府,批判政府,还有谁能对公权力形成有效制衡呢? 对于自己的未来,我还没有想好,但有一点我是可以肯定的:如果中国的政治国情不会好转,如果中国的公权力得不到应有的监督与制约,那么,我是绝对不会想回去的。理由很简单:第一,我不安全。我的私权和私人空间随时可能会遭到公权力的肆意侵犯;第二,就算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自己身上,作为一个学者,甚至仅仅是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我无法容忍这种行径发生在我的任何同胞身上。如果我像伏尔泰一样拍案而起,对这种种不平伸张正义,我必然会遭到公权力的报复。伏尔泰在受迫害的时候,还有满宫廷的亲王贵族为他说好话和求情,而当我受迫害的时候,高官身旁,又有谁能为我喊一句“刀下留人”呢? 是的。美国的确不是我们的家,但它有着我在中国所不敢企求的自由和安全感。若是没有自由和安全感,家,那还是家吗? 其实,美国本也不是我最向往的家。文化人,是要以文化都市为理想归宿的。那是我从山东老家去到北京的原因,而曾几何时,我又向往欧洲,渴望在那里求学和混迹,因为那里有着和中国同样深厚的文化积淀。想想卢浮宫和大英博物馆,想想萨特和海明威流连过的左岸,想想随处都可以踩到音符的维也纳!但后来,自己的心仪之处却不自禁地又向美国回归。为什么?很简单,一,是为了学术,二,是为了自由。 几天前在一门课上,大家在讨论对社会同化理论进行改进,以期建造一个更完善的模型。讨论之际,我举了个例子:“比如说,我很喜欢美国文化,那么……”事后,有同学笑问:“Tian,你真的喜欢美国文化吗?” 我回答:“我说了,那只是个例子。” 同学继续追问:“那事实上呢?” 我干脆利落地回答:“一点也不。”心里想:美国也配在我面前谈文化?我来这里,是为了我所向往的学术与自由,是为了我的美国梦,但绝不是为了你们的劳什子美国文化! 欧洲于我,如今似乎还远不可及。而在中国的文化和美国的自由之间,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自由。没有自由的文化,就如同没有私权保障的家,终是“壁里安柱”、“窑头土坯”罢了。而没有文化的自由……我要的只是自由!至于文化,这里没有,我有!胸中有着中华文化的二十年根底,就算美国文化也堪登大雅之堂,我又怎能看得入眼? 不错。我有足够的理由为中华文化而自豪,那是祖国所赐予我的最慷慨的礼物。因此,我对祖国的热爱,对祖国的思念和感激,我的赤子之情,无关政府,更无关党派,只是祖国的历史、传统和文化。真正养育我的,真正使我成为现在的我的,是它们,是累累青史,是众生百态,是诸子百家,是秦皇汉武,是诗词曲赋,是笔墨丹青,是边塞青山的长歌,是江南水乡的俚调……这些,才是我的根啊。 因此,在来到美国之后,我对古籍反而更加手不释卷。在系里课余,我读着《春秋》;床头榻上,我翻着《周易》。至于诗词歌赋,笔记小说,更是不胜枚举。自己写的诗词,也远远超过了在国内时所写的数量。我的骨子里,是一个中国人,中国的文化人,而不是中国的政治人或社会人。这也就是说,我未必要以中国为家,才算得是中国人。不论走到哪里,只要心中深植着中国的文化,行为举动以中国文化为纲,那就是了。中国文化,才是中国人的identity,才是游子真正的乡念。不了解中国文化,就算在中国的土地上生长一辈子,那都不能算是真正的中国人。 也许说到底,我是一个世界主义者,一如我的宗教信仰是泛神论。我欣赏并赞叹每一种灿烂而辉煌的文化,向往生活在真正宽容而自由的社会。至于这个社会在哪里,并不重要。但无论如何,中华文化,是我的根,是我借以欣赏和评价其他任何一种文化的立足点和出发点。这是我先验的人生轨迹,我本无从选择。但是,我无比感激上天让我生在中华国度里,并自幼浸染中华博大精深的璀璨文明。 总之,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不关心政府,甚至很不以为然那兴师动众、劳民伤财的庆典,但却会在心里为中国深深祝福。大爱无声,真正的爱,是不需要用仪式、典礼、习俗等这些结构化了的外在形式去唤起的。正如张雨生的歌里所唱的:什么叫中国,我曾经没有把握。如今我才知道,他在我胸口跳动! 09 september 谩有才华嗟未达,闲寻鸥鸟暂忘机这一篇文字,被我拖了又有半年了。拖稿是个坏习惯,我心知。但既然不会有一个编辑在我背后时时催迫,我也就乐得随兴而去了。有心情时就记上数笔,没有心情便束之高阁——这些文字,初衷本都只是为了自娱么。 这篇是我今年三月去南卡罗来纳开会时的杂记。那时只写了一部分,之后便如烂尾楼一般在我的电脑桌面上一直放到了今天。尽管如此,当我今天打开它的时候,依然可以深深感受到那时的风物,气息,点点滴滴的感受清晰得恍如昨日——看来,这一次的游历,真的已然渗入我的生命了。 南卡罗来纳的春日,比北方来得要早了许多。离开宾州时,这边的枝头还光秃秃地没有一丝绿意,但走出南卡首府Charleston机场的时候,迎面而来的却是一碧如洗的天空,舒畅心怀的海风,清洁整齐的车道,以及大片大片茂盛的、随风摇曳的棕榈,直是一片南国风光。若不是在驰往宾馆的沿途,看到了许多布满涂鸦的黑人聚居区,我真的要错以为是来到了海南了。 三月下旬,与系里师友结伴,同赴Charleston参加CIES的年会。这是我第一次深入美国南方,甚至也可以算是第一次在美国出远门,论其初衷,一半为了学术,一半自是为了游历和体验。所幸,在Charleston的一周里,两个方面皆颇有所获,着实不虚此行。 说来有趣,这次会议,让我恍似身处武侠小说中的武林大会。上千名学者、研究生从世界各地约定了地点时日,车马舟楫,熙熙攘攘,带着自己的看家本领,按时会聚于此。继而,在会议的几天里纷纷登台亮相,拳脚兵刃,毒药暗器,内力轻功,长拳短打,各自施展己之所长,以就教于天下方家。同时,也可依着自己的喜好随意去到别人的场子上,或求师,或观摩,或切磋,或踢馆,种种热闹不一而足。每晚的酒会上,故交新知,更可称名道姓,推杯换盏,或曰“别来无恙?”或道“久仰久仰!”照我说啊,完全可以在会场门前高高扯起两面大旗:一书“迎四方豪杰”,一书“以学术会友”,随着海风虎虎作响。那天下英雄更会交口相传、闻风而至了。 于我而言,这种会议,能帮我广开学术眼界,更能帮我认清自己在全世界教育研究领域中的位置。不然的话,我总是无法断定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是鞭策入里的真知灼见,还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年少轻狂。与会五天,见识到了许多名家、大家的精彩讲解,受益良多;也见识到了许多妄人、莽夫的勇敢呈现,受益更多。这样一边识小,一边识大。将二者重叠起来,我便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也给自己的学术野心找到了征服的方向。之后,便很后悔自己之前把这会议料想得太过高明,以至于没有带着近期的研究成果前来展示一二了。 出差在外,与会之余,断然少不了游历。读万卷书和行千里路本就是相辅相成的。Charleston是一座有历史的城市。这里是美国内战打响第一枪的地方,记得以前曾在林达的书里详细读过这个故事。这里也是美国最早开始贩卖黑奴的地方,建有美国第一所黑奴交易市场。这两个具有深远意义的历史事件,为这座城市平添了一股沉重的历史感,也为我们这次教育会议的主题,以及与会者们肩上的教育使命,带来了沉重的反思。我们站在这样一个曾经创造了一段空前的人类奴役与血泪史的地方,来讨论如何通过教育完善人性、促进人类的和平相处、完善全人类的福祉,这鲜明的对照简直有些滑稽。但这或许正是会议主办者的良苦用心所在吧。 曾经的沉痛历史在这里,如今似已看不到痕迹。人们毕竟还是需要甩掉过去往前走,一代一代地去过新的生活。如今我面前的这座城市,整洁安静,湿润舒缓,带有浓浓的热带风情和慵懒的生活节奏。商铺中午才营业,晚饭便打烊,周末的街道上更是看不到人影。家家户户的庭院里,都种满了各色的花朵,姹紫嫣红从篱笆间、墙头上一直涌出来,同磨得光滑的青石小巷、苔痕交错的古老院墙交织出一幅幅极美、极鲜、极幽的画面。会议间隙里,我和同学们结伴而游,凭着宾馆里免费提供的地图,顺着宾馆门前的大路一直向东慢慢走,两旁的棕榈树随风摇曳,海水的咸味在风中越来越浓,阳光在一座座带有殖民地印记的建筑上反射出柔和而不刺眼的光芒来。20分钟之后,我们便到了辽阔而悠远的海边。岸边在一片热带花园中矗立的,一侧是庞大的水族馆,另一侧便是肃穆的南北战争纪念馆。站在纪念馆的门前,暮色已渐近,四下无人,不远处却有不断的潮去潮涌。那一刻,历史的断片和心头的感慨,混在一起翻涌得格外强烈。而回头处,在一箭之外绿茵茵的草坪上,一对年轻的父母正陪着年幼的儿子,以及一条活蹦乱跳的小猎犬,欢跃嬉戏着。 也好。历史,就这样慢慢地逝去吧。不需要有多少人记得,不需要有多少人为之时时扼腕感慨。研修历史,最终为的不就是这样安居乐业的黎民百姓么。 称这里为“海边”,实则名不副实。这里并不是海。这一片水,可是大西洋啊。自来泉水溪水河水海水见了无数,但这里可是我生平所遇的第一片洋水啊!站在堤岸边,凭栏而望,潮浪滔滔,惊心动魄。目力遥无边际间,心怀自是畅快之极。惊涛拍岸的沧桑与快意,来得无比真切。突然一个念头在心里生出,并无法遏制:我一定要下去,要亲手触碰一下这片大洋!堤岸一周均有护栏阻挡,本来不让游人翻越。但我实在禁不住诱惑,觑见四遭无人,便翻身腾跃而下,蹲在海滩上迎着涌上的浪头,掬起了我生命中的第一捧大洋之水。那一刻,觉得自己的整个生命都充盈博大了起来。 同行的同学望见我翻了下去,在上面俯身笑着喊道:“添,你在寻找什么啊?”我仰头忘形地大笑,心中却默默答道:“我倒真想寻到沉沙之折戟,好‘自将磨洗认前朝’啊。” 就是这片大洋,就是这片堤岸。在Charleston的每一天里,我都会来到这里,沿着漫长的海岸线一路踱去,看看翱翔的海鸥,看看惬意的路人,看看远处的海天一色,然后便觉得以往的许多生活过于琐碎狭隘,不名一文,然后学者的自己便沉寂下去,诗人的自己便释放出来,随口吟去便都自成篇章了。 在南卡的另一处收获,是终于遇到了北师的两位老师和数位同学。我对北师教管院始终有一种眷恋和归属感——尽管它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在美国的学习生涯里,每当学到或读到与北师的学习经历有关的内容,我均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里,想起那里的一草一木,一房一舍,想起那时恩师的教导,同窗的情谊。我不知道以后还能和那里、还能和那时的恩师们有多少接触的机会,但那里永远是我心里的根。这一次在他乡的土地上见到了老师们,仿佛见到了家乡的亲人,始觉人生四喜中的“他乡遇故知”,果然名副其实。乍一相对时,忍不住开口道:“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然后便语噎了。心中常常惦念的京华的千头万绪,又该从哪儿问起呢?还是留待自己的还家之日,自己去那斜阳巷陌间悄然寻访吧。 在异地出差的时候,我最不耐把时间浪费在宾馆里。一旦有空,便喜欢四下乱走,期望发现出乎意料的惊喜,而事实上我也总不会失望。就像当年在澳门,深夜里鬼使神差地竟摸到了金庸图书馆一般。这一次,又在无意间邂逅了另一家图书馆。此馆建于殖民地时期,论其历史之悠久,在美国排名第二。馆中的一砖一石,一桌一架,乃至门前的两棵大榕树,都是数百年的古物陈迹。我推门走了进去,和年逾花甲的店长对坐攀谈了许久,听她兴致勃勃地详细讲述了这座图书馆的发展史,以及馆藏的珍稀文献资料。感叹之余,允诺了她为该馆专门撰写一篇游记。不过,出于拖稿的恶习,该游记至今未曾动笔。这让我始终耿耿,像是拖欠了一笔良心的债。 该图书馆的标志,是一枚金黄的银杏叶。临别之时,馆长把一小叠银杏叶状的金黄的书签放在了我的手里,作为留念。无疑,那是我此行最珍贵的礼物。 在Charleston的最后一个上午,我一个人拿着地图,走走寻寻,去探访当地的邮局。出乎意料地是,邮局竟设在了一座宏伟而古老的教堂里,而外面竟没有任何标志。这让我在门口逡巡疑惑了好久,都找不到地图上标识出的那个绿色的小邮筒。进入内堂之后,庄严肃穆的四壁与天顶间,弥漫着古木旧漆的香味,烘托出厚重而深沉的气氛。这实在是我见过的最棒的邮局!没有一点现代化和喧嚣浮躁的味道!这环境使我仿佛回到了百年以前,人们的所有感情,都在信件、邮包中酝酿和寄托,都在这里交付和传达,都在漫长的等待中思念和发酵,经过这样的过程,感情便变得如斯厚重。而在现代通讯工具大行其道的今天,我们的感情,似乎也变得快餐化了。经不起天长地久,甚至也并不以天长地久为美——这似乎是现代的特征,只可惜我总是生活在过去。 我在这里,依照惯习,寄出了厚厚一叠明信片。正面是这座城市的历史,背面是我自己的文字,和远在天边的思念心情。 关于这座城市,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海鲜美食确实不错,我们一边埋头大吃一边齐声声讨学校不给我们报销餐饮费,怨气冲天。 会议结束了。和刚刚结识的许多朋友握手话别,自不免有一阵惺惺相惜、恋恋不舍之意。最后,大家挥手:明年此时,芝加哥再见!当然,明年此时,我不会再只是一个观众。而且,明年的芝加哥,我在北师最敬爱的导师和最相熟的师姐也会到场。我对那一处的期待,自然远胜于此番的Charleston。 从南卡回程的时候遭遇了飞机延误,在北卡首府夏洛特的机场苦等了六七个小时,直至后半夜两点,才匆匆登上了中转的飞机。到达宾州首府哈里斯堡时已近凌晨三点半,我和Mehmet方才租了一辆车,趁着月明星稀向PSU疾驰。在凌晨漆黑的车厢里,瞪着猫一样的眼睛,看着美国城市和乡村间的夜景,幽幽中别有一番感触。途中又遭遇大雾,难以继续前行。我俩便索性把车停入了公路旁的一个乡村停车场,关掉引擎和车灯,锁好门窗,放倒座椅,捂紧衣服,舒展身躯,舒舒服服地睡到了天亮。等天亮离开的时候,我们兀自不知道这个小停车场是在什么地方,有什么故事。也不曾多想昨夜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大雾中,在这方圆百里不见人家的荒山里,孤零零地停车在野外是否会有什么危险。于我而言,这依然只是一份难得的人生体验罢了。同Charleston之行一样,不论事隔多久,再想起时总是会会心微笑,总是能历久弥新。 15 augustus 昔就清萤抒客念,今从朗月过闲庭清朗居在我所有的居所中,并不是意义最重的一个,亦不是回忆最多的一个。但她于我的特殊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当我要离开她的时候,心中难免会生出许多怀念,许多不舍。 清朗居这个名字,源于去年此时写过的一首《水调歌头》中的末句:“笛韵尤清朗,今属好山川。”(原词可见《开襟自向清风笑,无限秋光为解颜》)那时,用晃晃的话说,感觉我自从来到美国之后,心怀似乎轻松了许多。她所言不错。像这般清朗释然的心境,在过去的许多年中,均不曾有过第二次——尽管没过多久,这种心境就再度消逝在繁重的学业生活里。清朗居是我的第一处海外居所。在这里,我完成了从国内向国外的艰难蜕变,体味了在这个蜕变过程中会出现的所有心绪,在过去的梦想与未来的理想之间寻着一个折衷的方向前行。在这里的一年,成败得失都曾有过,喜乐悲愁也一样不缺。生命正因为这些多样性才绽放出别样的美丽来,而居所,也正因为这些回忆,这些因由,才显得无可取代、无可忘却了。 在清朗居里收拾行囊、准备搬家的时候,不免会有许多感慨。在清朗居的一年里,我出于对搬迁的恐惧,并不曾添置过什么东西。因此,简朴的行囊中,基本上都是我从国内带来的那一切,一针一线、一纸一笔上都留着国内的、故乡的印迹。在远离故土的异国,它们于我自然也就格外亲近了。收拾好行囊,我特意拾起这一年里从四面八方寄来的一叠明信片,放进了背包的夹层里,就如同把它们放在温暖的心底一样。那同样是属于清朗居的记忆,每一个邮戳下面,写的都是清朗居的地址,写的都是朋友们寄到清朗居的心情。 除此之外,清朗居同样使我留恋不舍的,是她四遭的自然环境。我从未生活过在这样的自然里。我喜欢每天出门后迎面而来的云淡风清,天地间总是一片清新和煦。我喜欢房后窗台下绿茵茵的草地上星罗棋布的花团锦簇,从手指肚大小的嫩黄的雏菊,到碗口方圆的木槿花,十几种野花依时节竞相绽放。我们从未给过她们照料关怀,她们却总是给我们出其不意的惊喜。我喜欢在这里听雨、赏雨,夜雨让人心境愉悦,而白天淋漓的雨丝夹杂着泥土、松针的香气,也让人惬意不已。我喜欢这里的动物,房前屋后有许许多多的小松鼠、小野兔、飞鸟以及我叫不上名字的其它动物。它们的喧闹在清晨的房顶上,在雨后的窗台前,在行路的脚步边,总和你保持着最亲近的距离。我甚至喜欢这里的雪,尽管去年冬天无数次突如其来的暴雨夹雪将我打得里外透湿,狼狈不堪。但一个冬天看四十多场雪,每天室外雪落无声、室内红炉香茗的幸福,又有多少人能体会得到呢? 因此,在提着行李一步步离开清朗居的时候,我借用鲁迅先生的话,在心底默念着: Ade,我的松鼠们!Ade,我的夜雨们和野花们! 我的新居,从清朗居向东北,约有15分钟的车程。新居所在的公寓,坐落在一片高大茂密的树林里。我的房间在一层,窗外便是满眼碧绿的丛林,虽无精致的布局章法,却也盈满了寂静的绿意。窗下一道溪水,潺潺流过。新居背阴,又处在一大片密林下面,平素的白天就是阴霾的。合上窗帘之后,更是透不进一点阳光,有种“洞中无日月”的感觉。但这样却恰合我的心意。我素来不喜阳光,尤厌骄阳。原因无他,只因在阴暗的环境里,觉得自己的心才格外沉静,思维也格外敏锐。像这般每天醒来便是阴暗朦胧的,没有阳光,没有噪音,没有世事纷纭,才正好一个人思考和学习。不知有汉,亦不知老之将至。 迁入此间之后,添置了一张单人床,一些简单的桌椅,新居便落成了。是夜,口占了一首七律,以示纪念: 袖剑囊书又北行, 吟毕,又有所悟。这首七律中隐含了“清朗居”的名字,至于这所新居,就叫她“念庭”吧! 念庭二字,貌似简单,但细细品去,却自有千万滋味在心头。这难以言述的无限意蕴,无端离思,当真是知我者,二三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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